4月13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龚群教授来我院做了题为《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方法论问题》的精彩讲座。美国学者罗尔斯在1971年发表《正义论》以来,该书及其作者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罗尔斯所提出的两个正义原则、基本善等问题更是在近几十年中被持续讨论。讲座中龚群教授着重探讨了罗尔斯《正义论》中的方法论问题。他认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设想的原初状态及其正义原则采用了西方自洛克、卢梭以来的契约论传统,并将契约论上升到一个更为抽象的水平。龚群教授认为,与西方自由主义经典作家不同,罗尔斯在从自然状态过渡到原初状态之间加入了一个环节:即在建立政府之前先要约定社会的基本原则,在推导无知之幕和正义的两个原则时,罗尔斯采用了康德理性主义的方法和视角,并且深化了正义和权利之间的关系。
整场讲座气氛活跃,我院师生就分配正义、贫困问题、资源平等等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与龚教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大家深深感到这次讲座不仅在理论上让人深受启发,而且引发了我们对平等、尊严等现实问题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