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3〕28号)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全程公示。下列同志自愿向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0月 23 日,共3 天。
公示期内对入党申请人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557317
电子邮箱:mkszyxy@zufe.edu.cn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盖章)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