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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0  编辑:  点击:

全体教职工

为全面了解和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2025〕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对象、组织领导、内容、等次、程序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浙财大〔2025〕30号文件(见附件1)。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优秀名额

(一)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教师不超过18%,其他人员不超过14%采用一轮聘期内累计值分配优秀名额,学院2025年度考核优秀名额9人。

(二)为进一步完善挂职干部考核管理机制,学校成立考核评估工作小组。当年外派挂职超过6个月(含)的教职工,以接收单位提供的考核结果或鉴定意见为基础,由考核评估工作小组根据挂职干部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成效提出审核意见,然后按程序确定其年度考核档次。

经组织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年度考核单列。

三、考核工作安排和操作方法

(一)教职工提交个人年度考核表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5日)

教职工登录学校考核系统,填写个人总结与相关信息,提交部门审核。

登陆学校考核系统的方法步骤:凭教职工工号登录学校首页信息门户,然后依次点击门户首页左边应用”→“人事系统”→“个人年度考核模块→“新建,在跳出的页面中填写个人总结与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点击保存,按系统提示直接提交,或跳转页面后,点击右上方提交部门审核如个人系统提交有困难,也可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职工年度考核表(空表)》(附件6),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zufe.edu.cn,代为后台上传。

注:自2022年人事系统完成升级后,教职工需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陆使用。

(二)学院考核与管理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31日)

1.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学院管理员登录学校考核系统,可查看本部门教职工个人总结递交情况,对教职工提交的年度总结进行审核(请注意所在部门应参加本年度考核人数是否准确,个人总结部分是否正常显示等)。

各学院须按照浙财大〔2025〕30号文件之规定对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并公示,然后召开部门考核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每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部门在考评系统中处理考核结果,提交考核结果电子版和书面稿(需加盖部门公章)至人事处

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管理员登录考核系统,点击部门审核”→“批量合格考核,显示部门全体教职工的部门考核意见为合格;再选中指定教职工,点击菜单栏编辑,对其考核结果进行修改,然后点击提交,该教职工的部门考核结果意见修改成功。

各部门管理员点击考核系统横条菜单里的提交人事处批量提交人事处,点击提交后提交的信息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再进行修改。同时,各部门需提交考核结果(附件3)电子版和书面稿(需加盖部门公章)至人事处,学院还需填写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填写)》(附件4)和《2025年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明细表(学院填写)》(附件5),一并交至人事处。

(三)人事处签署学校考核意见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26日)

(四)部门、教职工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打印签字后交人事处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1日)

人事处处理完学校考核意见后,将操作权限返还各部门,各部门管理员登录学校考核系统,在个人年度考核模块中选择个人考核打印,选中打印人员后点击职工年度考核表,点击考核表上方打印按钮,正反面依次打印本部门所有教职工考核表,并在部门考核意见栏中加盖部门公章,填好日期(应为部门评定时间),最后由教职工在个人意见栏里签名确认,交至人事处。

(五)人事处在学校考核意见栏中加盖学校公章后归档

四、其他事项

各位老师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及时提交个人考核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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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浙财大〔2025〕30号)

2.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学院填写)

3.2025年教师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明细表(学院填写)

4.浙江财经大学职工年度考核表(空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