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教师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5)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各评选表彰单位可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具体评选推荐办法。
二、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进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中评选产生。
2.优秀教师包括教学标兵、科研标兵和社会服务标兵,全校评选各不超过10人,各评选表彰单位推荐优秀教师单项标兵人数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6人。
三、评选表彰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评选表彰工作组(不少于5人)
组长:高 燕 贺武华
成员:邢雁欣、工会代表、教师代表
评选表彰工作组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2.评选表彰程序
(1)宣传发动:学校布置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推荐审核:学院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名额,提出本单位优秀教师人选并公示后,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人事处。
(3)综合评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和社会合作处审核推荐材料,进行推荐资格确认,在征求纪检监察、党委教师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形成优秀教师建议名单。
(4)学校审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审核推荐人员材料,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5)公示确认: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
四、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1.9月16日-9月26日 学院党委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正式推荐人选,整理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公示3天。
学院教师申报材料:9月17日-9月22日
学院评审:9月23日
公示:9月23日—9月25日
2.9月26日-9月30日 学院党委提交推荐过程材料(包括推荐民主程序过程和公示结果、评选表彰工作组名单)和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到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盖党委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cjs@zufe.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306。联系人:黄琳,电话:86735799(8879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
3.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