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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编辑: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浙财大党〔2022〕4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马院〔2023〕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25年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岗对象

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聘任至校聘岗位人员和年薪制人员)。

二、岗位设置和成果范围

院聘绩效岗位分为E、F、G、H、I、J、K七个岗位等级,岗位条件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为聘任工作开展前五个自然年度取得。填表业绩的取得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聘岗安排

1.填写《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聘业绩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按“年份+业绩岗级+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617187051@qq.com。在填写岗位申请表时,仅需填写聘岗所需基本业绩即可,无需多写

2025年院聘绩效岗位申报中涉及的2024年-2021年教学科研业绩,如有合作工作量分配的,应填写“从岗位津贴中分配工作量”栏目,注明被分配人姓名和工作量。2021年及以前业绩可不填写“从岗位津贴中分配工作量”栏目。

2.申报结束后,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布最终聘任结果。

3.聘任工作完成后,学院根据业绩岗位聘任结果结算发放2025年基础津贴。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5日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院聘业绩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