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23〕2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调整追加有关补充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评选条件、奖励金额、评审流程和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奖励名额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择优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人),由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78名。按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规模进行初次分配名额72名(附件1),各学院(研究院)按照评审办法对参评者进行审核把关,如满足基本申请条件人数少于初次分配名额的,剩余名额学校收回。收回名额和剩余6名名额,由学校统一组织竞争性评审。
各学院(研究院)满足基本申请条件人数较多的,可按不超过初次分配名额3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排序(初次分配名额小于等于3人的,可推荐1人),参与竞争性评审。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进度 |
负责部门 |
10月31日 |
发布补充通知。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11月4日前 |
组织学生补充申报、召开院级评审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按时报送初评结果及相关纸质材料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邮箱:770986578@qq.com,逾期不受理。 |
各学院(研究院) |
11月12日前 |
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或组织竞争性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
附件: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次名额分配表(2024.10.31)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5.佐证材料参考规范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