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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院书稿出版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编辑:  点击:

根据我院学科建设制度的精神,学院拟资助若干书稿的出版,学科资助金额不超过出版经费的40%,常态化受理(集中在每年的10月和4月)。出版社由作者本人联系决定。评审通过后,作者可持出版合同、出版社预开的发票等到学科秘书处办理相关转账手续。

申报资格的要求:1)书稿需经学术委员会审核,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需要;2)作者为本院各学科在职在岗教职员工且为书稿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3)每位教师三年内至多享受一次资助。享受资助的著作,学院及学科不再给以相应的科研奖励;4)须承诺在著作扉页署“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资助出版”。

请符合条件的作者将书稿的Word版及《书稿简况表》(见附件)发到刘老师邮箱(904330692@qq.com),不必递送纸稿。学院会加强电子版的保密工作,评审结束后将彻底删除。



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