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职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浙财大党〔2022〕49号)和《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浙财大马院〔2023〕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24年院聘教师绩效岗位聘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岗对象
聘任在教师岗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聘任至校聘岗位人员和年薪制人员)。
二、岗位设置和成果范围
院聘绩效岗位分为E、F、G、H、I、J、K七个岗位等级,岗位条件的教学科研成果要求为聘任工作开展前五个自然年度取得。2024年聘任为2019-2023年期间取得成果。
三、聘岗安排
1.填写《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聘业绩岗位申请表》(附件1),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按“年份+业绩岗级+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mkszyxy@zufe.edu.cn。在填写岗位申请表时,仅需填写聘岗所需业绩即可。
2024年院聘绩效岗位申报中涉及的2023年教学科研业绩,如有合作工作量分配的,应填写“从岗位津贴中分配工作量”栏目,注明被分配人姓名和工作量。2022年及以前业绩可不填写“从岗位津贴中分配工作量”栏目。
2.申报结束后,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公布最终聘任结果。
3.聘任工作完成后,学院根据实施细则结算发放2024年基础津贴。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马克思主义学院院聘业绩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