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专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 长:贺武华
成 员:校内专家(从教授库中抽签产生):朱巧香 华正学 胡洪彬 曾骊
校外专家:2人
考核监督组:
组 长:邢雁欣
成 员:高 伟 祝丽萍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李意 郑佳佳 赵春珍 魏梁钰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9日(周二)下午13:30——15:30
地点:3-211
四、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申报人员及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组织申报人员答辩,要求如下: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科研、教学及参加学院的其他工作)、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可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申报人员回答问题。
4、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推荐,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五、考核推荐组表决规则
1、参加考核推荐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学院考核推荐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到会人数须达到考核推荐组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未出席会议的人员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以〇为标识在相应选项下方进行选择。凡选“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需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要求打分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由考核推荐组成员中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完成,申报人员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实到推荐评委数三分之二(含)以上方获得推荐资格。
4、以上规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考核推荐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