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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选聘院长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编辑:  点击: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院向学校报告申请,校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现在全院范围内选聘院长助理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岗位职责

院长助理岗位职责主要是协助院长开展学科建设、科研工作及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对学院的院情较为熟悉。

3.科研能力较强,熟悉学科与研究生培养工作

4.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具有学院中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

四、选聘程序与要求

1.选聘程序为公开报名与群众推荐、党委综合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学院发文公布,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2.报名截止时间20221224日,个人自荐表(见附件1)请发至zufemy@163.com,群众推荐可以采取口头和书面等形式。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87557307,自荐表见附件。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助理自荐表》

 

 浙江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2年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