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的安排,结合上学年学评教评价体制的改革情况,经学院教学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按照新的指导性意见及补充细则(附件1、2)执行。按照浙财大〔2021〕49号文件中关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的规定,2021-2022学年我院参加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老师共有35名,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且优秀等级的教师在本学年的学评教成绩须排名在学院前50%;良好以上的比例不超过70%,且良好等级的教师在本学年的学评教成绩须排名在学院前70%,合格、不合格比例根据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确定。
现将2021-2022学年教学业绩工作考核等级汇总表(附件3)公示,公示期10月20-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学办公室反映。文件密码是尾号为7的办公室号码。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