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体顶端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和财教〔2012〕342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大〔2018〕179号《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202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经学生本人申请,202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级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研究 李浩柯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反馈到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7557315 王老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