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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编辑:  点击:


 

各教研室、各位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根据文件要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我院原有教研室进行调整,单独组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

一、教研室构成

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1人,教师12人(根据我校学生人数暂定)。

二、教研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排课和分配各学期相关教师课程教学任务;组织拟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教学案例库、教学资料编写,组织完善机考题库等。

3.负责组织集体备课和听课,任课教师课程进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本教研室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室工作任务:

1.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完成教学任务。

2.参加教学建设,开展相互听课、评课和观摩教学;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3.根据需要组织专题讲座,推动大思政课建设,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4.参加校内外教学及相关培训活动,有效服务我校思政课教学和人才培养。

5.开展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工作,形成我校课程教学特色。

三、教研室组建

采用个人报名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10月8日向学院提出申请。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