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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编辑:  点击:


各教研室(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为确保评选程序公开透明、标准和结果公开、公正,学院特制定本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参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14]61号)及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为“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优秀”。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办法规定,我院非中层干部组成一个评选表彰单位,以马院5月31日在岗人数为基数,评选比例为8%,我院2021-2022学年有4个表彰名额。

三、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贺武华  

成员:刘向前 邢雁欣 李金鑫 冯庆旭 赵春珍 李晓娟   伟   旦 王洪霞 黄丽萍

秘书:祝丽萍

四、评选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刘向前

成员:肖云龙   

五、评选范围

根据学校评选办法,我院2021-2022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人选需在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优秀。具体名单为:

(一)年度考核优秀

2021年度:李芳园、李意、宋维维、郑佳佳、赵春珍、胡洪彬、韩金起、韩跃民、潘旦、潘非欧

2020年度:王瑜、华正学、李金鑫、李意、张波波、周浩、高伟、韩跃民、潘旦

2019年度:高伟、赵春珍、周浩、于江霞、黄丽萍、胡洪彬、李秋华

(二)民主评议优秀

2021年度:李秋华、刘红梅、赵佳花、宋维维、高伟、潘旦、贺武华、胡洪彬、王江红、王洪霞、李意、刘向前、赵春珍、黄丽萍

2020年度:李秋华、肖云龙、赵佳花、祝丽萍、潘旦、高伟、贺武华、胡洪彬、曾骊、杨晓帆、李芳园、黄丽萍

2019年度:韩金起、李金鑫、王瑜、杜新华、贾亚君、李晓娟、罗倩莹、赵春珍、黄丽萍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各教研室(办公室)于6月17日前推荐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人选1名,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教研室推荐人选进行投票,票数前4位的教职工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拟推荐人选。

(二)公示结果:学院根据推选结果,对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上报学校:学院评选结束后按照程序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