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4年度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1  编辑: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2014年度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4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聚焦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努力实现“八倍增、两提高”的目标,组织开展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重点热点问题项目研究。项目由主动设计与自由申报两部分组成,其中主动设计占70%,自由申报占30%。

(一)主动设计项目

请课题组在下列主题中选择申报,自行命题。

1.推进浙江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问题研究:创新型省份建设、制约因素、关键环节、可行性方案,推动建立发展创新、增长联动、利益融合的相关政策等。

2.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研究:以科技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优化创新资源配置,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发挥高新区的核心载体作用,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研究推进制造业向智能化、网络化、服务化转变的重点和对策;以名企、名品、名家“三名工程”为抓手,研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等。

3.深化浙江科技体制改革政策问题研究:推动科技与经济结合,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破解科技投入产出不匹配、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评价考核科技成果的标准不科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不适应“四不”问题,研究科技在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对策和举措;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创新利益共同体,朝着社会需求、市场需求方向改革的政策研究;从需求端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研究等。

4.提高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政策研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移扩散的障碍,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区域创新资源空间布局,深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围绕人才培养引进、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重点环节,破除人才发展机制障碍的对策研究等。

5.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有关问题研究: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民间资本、创投资本开展创业投资“两创业”的体制机制与具体政策研究;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具体政策研究等。

6.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趋势和未来机遇研究:研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发展新趋势、新特点,结合浙江实际,提出能够形成重大标志性产品、产业目标明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核心技术及其路线图,产业发展战略及其行动计划等。

7.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科技与海洋经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研究。

(二)自由申报项目

请课题组在以下领域自由选题申报:

1.科技发展研究

2.科技发展与改革有关问题研究

3.科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研究

4.基于技术创新的重大项目或工程预研究

5.创新方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要求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鼓励合作联合申报。鼓励跨单位、多学科合作,鼓励研究单位和政策成果应用部门合作申报。优先支持基于一手调查研究资料,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提出可操作性对策建议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申请人需熟悉浙江省情,具备与项目内容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基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应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具有良好科研信用。

(四)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高于申报数20%。重点软科学研究基地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其成员不得以课题组成员前3位参与申报。已承担省级软科学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人或课题组他人已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省哲学社科规划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有关部门等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五)本次软科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限额数为10项。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操作指南参见申报系统有关说明。网址:http://xm.zjkjt.gov.cn

(二)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和可行性报告一式5份。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5日截止。

(四)形式审查

各学院请严格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013年10月1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