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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系列报道四:道德行为选择中的“道德想象力”——南京师范大学高兆明教授来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18-04-16  编辑:李金鑫  点击:

2018年4月13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高兆明教授应邀来我院作了题为《道德行为选择中的“道德想象力”》的学术讲座,李金鑫副教授主持讲座,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硕士生及部分教师参加讲座。

高兆明教授从道德想象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的作用角度、以杜威《人性与行为》为基本文本,揭示“道德想象力”在具体道德行为选择过程中的意义。高兆明教授指出,杜威所理解的“想象力”作为人的一种心理感知能力,是从“能是”来感知“所是”的能力。不同于休谟和康德,杜威的道德想象力不仅是想象,还有慎思与基于慎思的抉择。高兆明教授强调,尽管有些道德行为选择未必有想象力及其发挥过程,只是出于本能或简单习惯反应,但是,在一般意义上,想象、慎思、抉择构成道德行为选择的三个具体环节。想象力贯穿于道德行为选择的全过程。想象力发挥作用的道德行为选择过程是一个主体主观经验性在场的自由意志创造性活动过程。对杜威而言,“道德想象力”不但具有一种思想实验性质的方法论意义,而且更重要的是其要旨是使道德行为成为具有创造性的艺术,目的性是为了增进当下活动的意义。理解当下行动的意义并努力增加当下行动的意义,这是道德行为选择所追求的“善”。当下的善或活动意义,不仅是当下需要的满足,更应是“意义”“增长”的。

高兆明教授的讲座内容新颖、形式生动。部分与会师生就相关问题与高兆明教授进行了交流,与会师生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