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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科院副研究员李哲罕博士来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19-04-19  编辑:陈谢杰  点击:

418日下午,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哲学博士李哲罕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论早期现代自然权利学说的解体——从康德、黑格尔到马克思》的精彩讲座,主讲人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李哲罕副研究员首先回顾了早期自然权利学说的产生,将其置于契约论的理论框架内,由此指出其经验性强、理论论证弱的缺点。康德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批判,并以自由理性的人为前提,建构出形式的自然权利,第一次背离自然权利传统。随即,李哲罕副研究员指出了康德论证结构的“独白式设计”问题,展开对费希特、黑格尔观点的阐释,他们认为自然权利学说是在历史中展现开来的,对具有经验性质和形式主义的自然权利学说进行双重的驳斥。最终,马克思对自然权利问题进行了人类学角度的整全性否定,认定其存在仅仅是早期启蒙思想家将自身对资产阶级的焦虑放置在社会理论中,这样的做法是值得质疑和批判的。

李哲罕副研究员也提出,本次讲座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重新界定自然权利研究的基点,我们完全可以从马克思及其之后的思想家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并继续研究自然权利。

在讲座的尾声,李哲罕副研究员也从希腊哲学的层面探讨了人类权利的根源、权利正当性赋予等问题,为同学们的进一步深入思考开拓视野。

讲座由我院张波波博士主持,也吸引了校外的多位青年教师参与讨论与评议。